一、基本原则
1.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条件及学区划分相对稳定等情况,确定各中小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顺利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告知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
3.坚持统筹协调与专项监管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整个招生工作全程参与、全程调控、全程督查、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招生计划: 650人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施教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拥有我县常住户籍,没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取得户口后方准入学。
施教区范围:东至解放路,北至泗水大道,西至245省道,南至大运河。众兴镇周庄村和城北花园、隆升嘉苑、史集街道办辖区、大兴社区部分区域。
四、招生规定
1.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父母的独立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为准。房产证取得时间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
2.若学生父母确无住房,学生及其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6年以上)同住一处,并且学生一出生户口及其父母户口和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在一个户口簿上(中途无转移),则该学生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3.房产证必须是居住房的房产证。商铺房、商业房(房产证标明是商住混用的除外)、阁楼(有独立房产证的除外)、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和各类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4.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凭拆迁安置证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货币拆迁确无住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证明,以学生户籍所在地作为其施教区。
5.购买二手房必须办理法定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
6.老居住房住户、单位公房住户,确非居住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且居住户确无其他住房的,经规定程序严格核实后可按现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7.确非居住人原因,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新购居住房住户,需出具2018年8月31日前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其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可按新购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8.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新生入学招生。
9.城区户口没有住房的老住户(孩子一出生就取得城区户籍),经规定程序严格核实后可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地点:众兴中学C1楼一楼
(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3日---2018年6月30日
上午8:00—11:00,下午2:30—6:00
(三)报名登记: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有户主和学生共有页)的复印件2份、小升初准考证。(特殊情况无法证明身份关系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现场审核材料。
(四)特别提醒
凡符合我校施教区入学资格的本县学生须提供小升初考试准考证,本县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买房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须在6月25日—27日携带两张两寸同底版照片、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小学学籍证明(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学籍验证章,在外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提供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籍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申请入学登记手续。
六、报名咨询电话:0527-80620208
泗阳县众兴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