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奖项
1.全国初赛阶段,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区分不同方向,根据考生成绩,评选出省级一、二、三等奖。
2.全国决赛阶段,区分不同方向,根据考生成绩,评选出全国一、二、三等奖。
(二)教师奖项
1.全国初赛阶段,指导考生获得省级一等奖的教师,颁发“省级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2.全国决赛阶段,指导考生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教师,颁发“国家级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注:各单位大赛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优秀指导教师的审核、提报工作。
(三)团体奖项
1.对于为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团体,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荣誉证书。
2.对于报名参赛的团体,根据其参赛考生成绩计算团体总分,并按总分排序评选出团体一、二、三等奖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