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东营区第二中学2018年招生简章
本信息来源于互联网,经申请方整理,希望能在中考报考中为各位考生提供更多参考和帮助。请各位考生综合学校官网等各类信息进行报考。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进行沟通。
热门高中推荐

根据《关于做好东营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东区教发〔2018〕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东营区第二中学2018年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初中招生范围:牛庄镇域内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二、招生计划
六年级计划招生500人,10个教学班
三、招生办法
1、招生报名时间:
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8月13日上午:8:30—11:00 牛庄中心小学
8月13日下午:2:30—5:30 牛庄西范小学
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报名时间为8月14日
转学学生报名时间为8月15日
学生单独报名的,需有家长陪同
2、报名地点:区二中教导处(清源楼一楼会议室)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五、材料审核
报名期间或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到家长提供的居住地进行实地核查。学校审核通过的各项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将放入统一格式的档案袋,封面填写各项资料目录,并由审核人签字。
8月16日-19日,组织入学材料复查,并将入学材料和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
8月21日,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8月22日开始,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2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阳光分班”。
材料审核要求
1.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
2.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籍不在招生服务区内且按规定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4.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六、招生工作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8110098
隋老师:15554616859
刘老师:15554616035
同时也可登陆东营区政务公开信息网站东营区教育局分站(http://www.dyq.gov.cn/bmlj/jiaoyuju.htm)查询信息发布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