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校是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中,现依据自治区新教基【2018】20号文件《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及巴教发【2018】69号文件《自治州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中有关示范性高中招生政策制定此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8年秋季高一计划招生总人数700人,其中保送生40人、民考汉100人、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名额20人。
二、招生对象:
参加自治区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并已建立全国学籍的学生。
三、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兼顾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某一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四、录取依据:
1.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体育与艺术测试等级。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3.学生成长记录和其他活动记录综合评定结果。
五、录取成绩转换方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按百分制阅卷,以等级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E、F、G、H八个等级。高一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体育与艺术科目除外)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值(总等级值为100分)进行录取。详见下表:

六、录取条件:
1、汉语系考试科目总等级不低于75分(不含体育与艺术),民考汉考试科目总等级不
低于70分(不含体育与艺术),薄弱学校的学生可适当倾斜。
2、体育考试成绩达到C等级及其以上标准 。
3、综合素质评定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两项均达到A等级,“学习
能力、交流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至少有两项达到B等级,另一项要达到合格。生物、地理成绩均到达F等级以上标准。
七、收费标准:
免学费、教材费,学生住校免住宿费,预代收教辅费700元(以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八、班级人数:
班级人数控制在50人左右 。
九、学籍建立:
学生一经我校录取,我校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将新生录取花名册报巴州教育局,经巴州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学籍号确认后,取得学籍。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生学籍由教育行政部门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实行籍随人走。
十、报名方式:
凡符合今年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中考成绩一经公布,即可报名,额满报名截止。报名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子四页复印至A4纸的同一面)、代收教辅费700元。
报名地点:库尔勒市第四中学高中部(新校区)教务处
联系电话:0996-8773998
余老师:13899085828
秦老师:13279789060
王老师:15739350701
张老师:15276163944
(未尽事宜可联系我们,此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库尔勒市第四中学)
库尔勒市第四中学
20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