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昭通市侨联和昭通市教育局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学校申请,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认真考察,同意与昭通第一中学合作,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我校开办“昭通第一中学高中杉树班”, 2018年秋季继续进行该项招生工作,面向昭通市招收高中杉树生40人。请你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意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做好“杉树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区教育局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杉树班”原则上面向全市划片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学习期间获“三好学生”资格,家庭特困且成绩特优、品行优良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优秀学生。
受助学生一般应是成绩优秀的贫困农民子女和城镇困难职工子女,干部子女不属资助对象。
二、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所在初中学校要公布资助条件和申报程序。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主任和学校提出意见,学生父母所在村、乡镇或单位出具证明,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办法,将材料上报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各县区教育局确定推荐人选,由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示推荐人选后,将推荐材料报昭通第一中学。由昭通市侨联、市教育局、昭通第一中学统一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受助学生名单,张榜公布受助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若无异议,即由昭通第一中学通知受助学生报名注册。
各地要保质保量完成“杉树班”招生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报考“杉树班”学生质量。昭通第一中学要在师资力量配备、教学管理等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为有利于“杉树班”学生的学习和管理,昭通第一中学将对进入“杉树班”的学生集中办班,促使受助对象通过三年学习得到全面发展。
三、杉树生特困标准具体细节说明
1.孤儿或弃婴,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
2.父母一方逝世、另一方无固定职业,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
3.父母均残疾或患重病(或一方残疾或身患重病),是零就业家庭。
4.经政府核定为建档立卡户或低保户家庭。
5.父母皆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远低于当地政府之标准。
6.父母一方务农、另一方打零工,家庭年人均收入远低于当地政府之标准。
7.由于突发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情况造成家庭特别贫困者。
8.以上条件相同者,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录取。
9.家庭特困状况相近者,以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
10.以上特困标准,是按优先次序排列的,请依此先后顺序进行选拔。如招不足基金会所核定之招生人数,校方不能放宽特困条件来凑足,宁缺毋滥!
11.适用以上各项标准时,请依当地政府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
12.“杉树班”学生申请资料如有不实,即使已来班就读,仍可取消其杉树生资格,追缴已资助款项,并通报监督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杉树班的管理
(一)杉树生的管理原则
1.品德问题,经辅导无效后取消杉树生资格。
2.学业明显退步,经辅导无效后取消杉树生资格。
3.杉树生不得转学。(因杉树生为昭通市侨联、昭通市教育局、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指定昭通第一中学扶持的优秀困难学生)
(二)杉树生分班原则
1.高一集中在一个班。高二、三按文、理分班。
2.杉树班每班以40人为原则,学校可选其它学生加入,名单由学校自行决定,但通常应该是选成绩与杉树班相当的学生合班上课。
(三)预收学费及住宿费的退还
对于“杉树班”学生,学校承诺给予免学费及住宿费的待遇,如有预收以上费用,学校将在传送学生资料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一月内退还给杉树生,并告知基金会。
(四)生活补助款的发放原则与方式
1.学校应设立杉树班资金账户,专款专用。基金会在高一上学期开学前先将该学期资助款的半数拨入学校账户,余款将在收到学校传送的学生材料并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拨付。其余五个学期,基金会将在每学期开学前拨付给学校。
2.补助款每年300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补助款发放都须有学生亲自签收的纪录。
五、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
在各县区招收40名“杉树生”学生,经研究不再另行下达招生计划,已包含在2018年昭通一中高一年级招生计划中,现将各县区的具体分配名额附后。各县区要严格按文件要求确定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无意见后,于7月28日前报昭通一中。推荐材料为“杉树生”申报表,申报表必须如实填写,如材料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该生资格。逾期不报材料的县区,视为自动放弃。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必须认真组织档案材料,按要求做好招生工作。
昭通市教育局
2018年7月6日
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昭通第一中学“杉树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在昭通市侨联和昭通市教育局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学校申请,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认真考察,同意与昭通第一中学合作,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我校开办“昭通第一中学高中杉树班”, 2018年秋季继续进行该项招生工作,面向昭通市招收高中杉树生40人。请你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意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做好“杉树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区教育局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杉树班”原则上面向全市划片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学习期间获“三好学生”资格,家庭特困且成绩特优、品行优良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优秀学生。受助学生一般应是成绩优秀的贫困农民子女和城镇困难职工子女,干部子女不属资助对象。
二、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所在初中学校要公布资助条件和申报程序。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主任和学校提出意见,学生父母所在村、乡镇或单位出具证明,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办法,将材料上报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各县区教育局确定推荐人选,由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示推荐人选后,将推荐材料报昭通第一中学。由昭通市侨联、市教育局、昭通第一中学统一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受助学生名单,张榜公布受助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若无异议,即由昭通第一中学通知受助学生报名注册。
各地要保质保量完成“杉树班”招生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报考“杉树班”学生质量。昭通第一中学要在师资力量配备、教学管理等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为有利于“杉树班”学生的学习和管理,昭通第一中学将对进入“杉树班”的学生集中办班,促使受助对象通过三年学习得到全面发展。
三、杉树生特困标准具体细节说明
1.孤儿或弃婴,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
2.父母一方逝世、另一方无固定职业,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
3.父母均残疾或患重病(或一方残疾或身患重病),是零就业家庭。
4.经政府核定为建档立卡户或低保户家庭。
5.父母皆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远低于当地政府之标准。
6.父母一方务农、另一方打零工,家庭年人均收入远低于当地政府之标准。
7.由于突发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情况造成家庭特别贫困者。
8.以上条件相同者,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录取。
9.家庭特困状况相近者,以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
10.以上特困标准,是按优先次序排列的,请依此先后顺序进行选拔。如招不足基金会所核定之招生人数,校方不能放宽特困条件来凑足,宁缺毋滥!
11.适用以上各项标准时,请依当地政府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
12.“杉树班”学生申请资料如有不实,即使已来班就读,仍可取消其杉树生资格,追缴已资助款项,并通报监督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杉树班的管理
(一)杉树生的管理原则
1.品德问题,经辅导无效后取消杉树生资格。
2.学业明显退步,经辅导无效后取消杉树生资格。
3.杉树生不得转学。(因杉树生为昭通市侨联、昭通市教育局、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指定昭通第一中学扶持的优秀困难学生)
(二)杉树生分班原则
1.高一集中在一个班。高二、三按文、理分班。
2.杉树班每班以40人为原则,学校可选其它学生加入,名单由学校自行决定,但通常应该是选成绩与杉树班相当的学生合班上课。
(三)预收学费及住宿费的退还
对于“杉树班”学生,学校承诺给予免学费及住宿费的待遇,如有预收以上费用,学校将在传送学生资料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一月内退还给杉树生,并告知基金会。
(四)生活补助款的发放原则与方式
1.学校应设立杉树班资金账户,专款专用。基金会在高一上学期开学前先将该学期资助款的半数拨入学校账户,余款将在收到学校传送的学生材料并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拨付。其余五个学期,基金会将在每学期开学前拨付给学校。
2.补助款每年300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补助款发放都须有学生亲自签收的纪录。
五、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
在各县区招收40名“杉树生”学生,经研究不再另行下达招生计划,已包含在2018年昭通一中高一年级招生计划中,现将各县区的具体分配名额附后。各县区要严格按文件要求确定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无意见后,于7月28日前报昭通一中。推荐材料为“杉树生”申报表,申报表必须如实填写,如材料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该生资格。逾期不报材料的县区,视为自动放弃。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必须认真组织档案材料,按要求做好招生工作。
附件:1.2018年昭通市各县区“杉树班”名额分配表(40名);
2.2018年昭通第一中学“杉树班”申报表
3.2018年申报“杉树班”学生初中在校情况登记表
4.2018年申报“杉树班”学生父母所在乡镇或单位证明登记表
昭通市教育局
2018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