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全面开展高水平艺术体育特长教育,按照特长教育与升学预备教育的要求,全程关注学生的文化教育与专业训练工作。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全国群众性体育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四川省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四川省优秀体育教研组、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四川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团体总分第四名等荣誉称号。
根据攀枝花市七中2018年招生简章,制定攀枝花市七中2018年艺体特长班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艺体特长班50人(其中体育40人,音乐5人,美术5人)。
二、报名
01、条件:
品德优秀,具有音乐、美术、体育(体育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特长的2018年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02、手续:
由考生或家长持户口或二代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印证资料到攀枝花市七中体艺科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同时交纳报名及测试费50元。
03、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日-6月1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点至下午7点)。
04、报名地点:
西城校区攀枝花市七中体艺科。
三、专业测试
01、测试时间:
2018年6月17日上午8:00—12:00。
02、考试地点:
体育类在西城校区田径场参加测试;艺术类在西城校区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03、测试要求: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均于2018年6月17日上午8:00在西城校区田径场集中报到。
四、招生项目及测试方法
(一)艺术类
1.舞蹈特长生(民族舞蹈类)
(1)基本要求:自选一个成品舞蹈,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自备伴奏CD;穿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
(2)评分标准:舞蹈考试满分为8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20%);表演连贯、完整(50%);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15%);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15%)。
2.声乐特长生(美声和民族唱法)
(1)基本要求: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必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定;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
(2)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8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①嗓音条件5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②演唱方法30%。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③音乐表现20%。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3)相关说明:①考生可自带伴奏及伴奏带;②也可采取清唱形式,监考老师在钢琴上给出相应音高后,考生即开始演唱;③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④考生一定要自带歌谱。
3.器乐特长生
(1)基本要求:自备一首乐曲,考生现场背谱,曲目自选;乐器种类包括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打击乐器及钢琴、手风琴等,竖笛、口琴、风琴、单排键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列为考试项目。
(2)评分标准:器乐考试满分为8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①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10%);②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60%);③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20%);④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10%)。
(3)相关说明:①乐器自备,钢琴除外;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4.美术类专业测试
满分200分,评分根据以下两个方面:素描(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色彩(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体育类(满分100)
1.田径:(满分100分)
(1)综合素质(40分):协调性(20分)、身体形态(20分);
(2)教练员综合评价(10分);
(3)田径专项素质(50分):可选项目为:100 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100米栏(女)、110米栏(男)、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任选一项参加测试。
2.男子排球:(满分100分)
(1)素质测试(20分):100米跑;
(2)身体形态(20分):身高及匀称度;
(3)专项测试(60分):助跑摸高(10)、垫球(16分)、传球(8分)、扣球(8分)、比赛(18分)。
3.女子足球:(满分100分)
(1)素质测试(20分):100米跑;
(2)身体形态(20分):身高及匀称度;
(3)专项测试(60分):颠球(10)、头顶球(20分)、绕杆射门(20分)、比赛(10分)。
获得过全市比赛第一名或全省比赛前三名的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类考生可以报名。
特别提示:
体育类测试评分标准参照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评分办法和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体育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中考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文考成绩最低分不低于我校标准班录取分数线的70%);
2.美术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中考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文考成绩最低分不低于我校标准班录取分数线的70%);
3.音乐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中考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文考成绩最低分不低于我校标准班录取分数线的70%)。
考生专业成绩特别突出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六、补充说明
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七中体艺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黄丽华(体育)15984550558;
孔智彬(音乐)13540505483;
姚建平(美术)18782328905;
阎东:08125515555 13980348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