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中〔2018〕11号),2018年我校高一招生计划如下:
计划招收高一年新生12个班级600人,统招生276人,定向生276人,保送生48人。招生代码8302
保送生条件: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为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泉州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实行招收保送生制度。保送生的推荐人选必须具有推荐学校学籍并在该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丰泽区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区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2.某些方面具有特殊的学习天赋或学习潜能的特长生。
二、初中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2018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泉丰政办综〔2018〕50号),2018年秋季我校初一年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初一年新生12个班,600人。
1、招生办法:实行免试、就近对口升学或就近划片入学;
2、招生范围:户籍关系在城东街道、华大街道且在丰泽区第五中心、八中心所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城东中学对口招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关系在城东街道、华大街道,但目前在丰泽区第五中心、八中心所辖小学以外其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城东中学对口招生,家长需携带户口簿、学历证明到丰泽区招生办登记、审核,填写“2018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就读毕业小学盖章后,于6月15日前交丰泽区招生办(津淮街原市地震局二楼)。
4、非丰泽区户籍但在丰泽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在丰泽区所辖小学就读的申请到我校就读,学校将根据实际空缺学位,依据小学阶段《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或《学习成长记录册》等录取。家长需提供丰泽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5、非丰泽区户籍的经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阶段在丰泽区属以外小学就读,申请到我校初一年就读,除提供第4条规定的材料外,需填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跨区域就读申请表”,并经生源地(小学所属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6、军人、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申请入学按照市、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7、严肃招生纪律,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严禁以钱择校。就读我校初中部,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入学,免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生免住宿费。
三、以上招生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泉州市城东中学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