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计划招录一批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三毕业生,为保证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刘习渊
副组长:邵武兵
组 员:舟山市教育局纪检组1名、刘建芬、周星南、沈蔓妍
二、招生项目及名额
根据招生计划,2018年艺术特长生计划项目分别为声乐1名、乐器1名、舞蹈1名。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日常行为表现良好,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综合素质评价达到4C及以上。
2.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均可报名
(1)学生艺术水平特长测试市B级及以上等第的舞蹈、器乐、声乐通过者;
(2)舞蹈、器乐、声乐专业项目业余考级八级及以上者;
(3)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类比赛中个人舞蹈、器乐、声乐项目一、二等奖获奖者(初二、初三阶段成绩适用);
(4)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类比赛中集体舞蹈一、二等奖证书指明人员(初二、初三阶段成绩适用);
(5)声乐限美声或民族唱法;乐器不限;舞蹈限中国舞,身高在160米及以上。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测试时间、地点、录取
1.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携带相关获奖证书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普陀中学校务办报名,电话3822768,联系人:于老师。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5月30日。
2.测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将电话通知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接到通知的考生请随带中考准考证,2018年6月16日9:00到普陀中学音乐办公室报到,9:30参加专业测试。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再联系其他学校。
备注:(1)、声乐舞蹈曲目用伴奏带,6月16日前发送至信箱282346596@qq.com (2)、加试内容的乐器与道具,除钢琴外一律自带。(3)、在考前填写报名登记表,对“是否愿意以音乐特长生录取栏”作确认。(4)、测试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音乐专项测试: 专业分满分为100分。
(1)主项:占总分90%;
声乐:每人选唱两首作品,其中一首的音高要达到小字二组G及以上。(如中音,低音最低要达到小字组F。)
器乐:演奏乐曲一首(最好是古典乐曲,难度不能低于八级曲目);
舞蹈:表演成品舞一支,要求中国舞,时间5分钟以内。
(2)可加试副项:占总分10%,包括声乐、器乐、舞蹈、小品、朗诵等,不可与主项重复。
4.录取办法。
(1)通过2018年普陀中学音乐特长生专业考试(专业测试最后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
(2)2018年中考成绩总分2达到480分及以上。
(3)专业分+中考成绩总分2,从高到低录取。如录取总分相同,以专业分数排序为准,如录取总分和专业分数相同,以中考成绩总分2的录取方法为准。
(4)测试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录取。
备注:该录取方法(1)(2)項为必备条件。
浙江省普陀中学
2018年4月18日